小彩

【茄花】克莱因蓝

-茄花合志的文解禁了!!!!
-两个月前写的有点矫情有点仓促(




0.
距离我上次在酒吧卖唱得到收入已经是半个月之前,找到一家有钢琴的酒吧实在是太不容易了,而且我也好奇是怎么样的人才会在喝着炸响上颚的酒精饮料时,通过震得鼓膜发痛的音响听一曲古典钢琴。意料之中,那时候老板每天给我发酒吧收入的不到百分之一的薪水,也从不给我的琴旁边摆上麦克风,但钢琴总归是钢琴,立式的黑色古典美人儿是我的最爱,三角钢琴我永远也买不起,白色的我又不喜欢,至少他们家不是电钢。我每天晚上都是独自在角落里,如痴如醉地弹,没有谱子也没有听众,我的思想与手指化为一体如同流水,想弹巴赫便弹巴赫,莫扎特时不时也会出现在我的手下,最多的还是舒伯特,但有时候我不想弹奏名家的作品,自己编造的旋律也拿出来弹弹,反正没有人会听的。
不过吗,没有人会听当然导致了一个结果,那就是被赶出酒吧。唉,谁叫钢琴占地方太大,把摇滚乐队给挤到舞台下方去唱呢?老板很多次叫我弹奏一些流行歌曲,最近有些唱民谣的也很火热,你可以弹弹他们的歌。不不不,我的生活已经足够是一滩烂泥,你别让我奏的音乐也成不了一方净土。我用很浅显的话把这个意思说给老板听,老板把我这天的工钱(一块五毛,我寻思着短短一个星期五傍晚这个酒吧就能赚上一百五十元,早知道我可以待到午夜再来和老板洽谈)给了我,我只好走人。
总之,没钱没工作的生活过去了半个月,我身边只有一把小提琴,在街边卖艺是我唯一的出路,有时候幸运的话能找到一架流浪钢琴,我还是更擅长弹钢琴一点。每天零零散散能有几块钱真的是上天的眷顾,我买面包和矿泉水,跑到大商场里蹭空调,然后晚上就去睡小出租房。其实我觉得我有点像《月亮与六便士》里的男主角,对生活质量不太在意,只要我的小提琴弦和琴弓还好好的,我也许是可以到那种荒岛上和土著一起生活的。但是我又觉得我还是需要找到知音听我的琴,因为我还没有那么超脱。而且,我还有几份乐谱没有给任何人听过(酒吧里的不算,他们根本没有听见过),我非常想知道他人对它们的评价,音乐家有时就是希望看到自己的音乐对别人的心灵是否能产生震动。
这迫切的愿望,再加上幸运女神的垂青,我终于有了比其他街头艺术家好的一点,就是我最后能找到知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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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艺术家
失业后一个月,我进入了啃面包没牛奶的阶段,两个月后就没有面包只有馒头和水了。夏天的晚上,天黑得很晚,八九点的样子,天空还是克莱因蓝。我喜欢这个时候,霞光对于我而言也有点热烈,克莱因蓝是我最喜欢的颜色,它让我想起蓝色的多瑙河以及那段我无比熟悉的旋律。我在这样的天空下闲逛,旁边的房屋都是黑色剪影,侧边的商铺还有喧嚣的痕迹,霓虹灯却也都不是大红大绿,我第一次在人来人往的地方感受到一种熟稔与舒适,后来想起也许就是冥冥之中的暗示与安排。
可不是吗,我觉得这里面肯定有什么神祇在推动事情的发展,让两条平行线相交,无数的因素和两个人的生命也由此改变。我说的也许夸张了点,但那天晚上的意义也许远远不止于此。如果我因为厌恶浮躁的都市早了两分钟走回出租屋那里,如果他一时厌倦不想再弹那把旧吉他,如果我没有失业,如果他晚一点或早一点从舞台上走下来,我们就有可能再也不会相遇了。
我那时突然起兴走进一家酒吧,不是开除我的那家,这座城市里的酒吧多的是。此时,那个对我将无比重要的人还在舞台上唱歌,有人看着他有人伴着他的音乐在舞池中央舞蹈,我坐到吧台那里,这个酒吧没有我以前那个吵,我想着这个台上的人是独奏独唱,他也许需要一个钢琴伴奏。我进酒吧后没几分钟他的表演时间就到了,于是他就背着吉他走下来,我本以为他看上去比我更受人们欢迎,但无人挽留他,我们都是一样的,走下台对听众而言也无所谓,只要有别的东西继续给他们娱乐就好了,你看,DJ开始用现代化的电子合成器放歌了。我们是娱乐时代被丢弃的人,脚步太慢跟不上流行的角度,我是十九世纪的钢琴家,他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另类摇滚歌手,给我的感觉大致就是这样,两人错生在二十一世纪,我觉得真是一件悲哀的事情。
那个人把吉他放在一边,就坐在了我附近的高脚椅上,向酒保要一杯最便宜的柠檬水润润干涸的喉咙,我看这家酒吧的柠檬水能无限续杯,就也买了一杯。
我是那天晚上先开口说话的,因为我对他刚刚唱的旋律很感兴趣,有点披头士的味道,但又混着完全独特的风格,我不记得在哪年的美国公告牌榜上见过这么一首歌,好奇他是不是原创。我说:“你刚刚唱的那是什么?”
花少北,对,这就是他的名字,后来告诉我这句话让他高兴了很久,“一束阳光”照进他心里头,大概是因为我是第一个关心他所唱内容的人,他的高兴和惊讶我完全能理解。“我自己写的歌。你仔细听了?不会吧,那是我即兴写的,很烂的作品。”
“没有的事,”我认真地说,“这首歌因为太吵了我没法仔细听完,但鼓点写得很好。”
当晚我们聊了很多艺术方面的问题,我和花少北都兴致勃勃。这场谈话演变成激烈的辩论,我们很久没有碰见这么一个对音乐有这样看法的人,都默契地感到对方身上有着自己一样的灵感火花。
这是两个陌生人相见恨晚的故事,那天晚上我们如同老友,因为没钱买酒喝了一杯又一杯柠檬水,我们走出酒吧时,不约而同地感觉有点像《爱乐之城》里的夜晚,只是我们不在洛杉矶。我想到这里就随口说了一句:“我其实一直很想去洛杉矶。去那里弹钢琴。”
“我也想去。嗯,不过我到上海来都属于很不容易了,以后再说吧。”
“是啊。如果我不是住在上海,也许我很难见到你。呃,你知道吗,钢琴这东西没有吉他这么方便。”
花少北点点头,他总是很认真地听我说话,我认为应该是因为他不是很爱讲话,性情腼腆——当然,谈到音乐的部分除外。我在以前的日子里也是这样,拿着自己的小提琴站在街角拉奏乐章,几个人零零散散站在我面前听着,我不好意思在两曲的间隙向他们要钱,我也有些怯场,演奏在我听来不是平常的水平,好在他们没有听出来这一点。我也梦想过在那里被某个出来溜达的演艺界人士看中,然后走上成功之路,就像是《爱乐之城》的米娅那样。她有塞巴斯蒂安帮助她,而对方也接受着她的支持,我那时候还想过找到一个米娅我也能满足,那是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的妄想了。悲哀的是,米娅也会离开,而我比塞巴斯蒂安更孤独。
我和花少北约着下次再见面,这不是我对他的敷衍,也不是他不想聊下去之后向我告别,只是天实在太晚,我们没法在漆黑的夜幕下散步,谈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。我们是真的想要把下次见面的时间定下来,到时候不见不散,而并非是对一个仅仅有一面之缘的人的客气说辞。很多人这么说着说着,就随便缘分怎么来,默默等着下次偶遇,遇不到也就算了,反正没关系。可是我们不一样,我们那种艺术家的个性与风格带给自己孤独,发现知音后——你要知道我们这样的人,知音有多么难觅——必须和他联系、交流,否则自己那么多话和思想又只能闷在心里,这辈子也别想让人家来听。因此,我说,我们明天晚上还在那家酒吧见面。你还会弹吉他的吧?
那当然。花少北说。我还弹那首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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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歌曲
距离初遇大约有了一个月,我和花少北熟络的速度比谁都快。相似的经历、艺术追求和思想是我们之间关系的纽带,我总认为他像是上天特意创造的另一个我,但等一下,他的年纪比我大点儿,按这个逻辑,我应该是神明后来创造的。我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,说给花少北听,他照样听得很认真,但最后也笑了起来。
说实话,我觉得现在的生活很好:我和花少北总是见面,生活缓缓如流水,我白天在街头拉小提琴,他夜里去酒吧弹吉他卖唱。我去酒吧在台下看他,给他鼓掌,甚至登台用钢琴给他伴奏;他在街头等着我,拎着给我润喉的矿泉水,如果我拉了他会的曲子他就拿出吉他轻轻拨弦。不工作谋生时,我们就聊音乐和梦想。上面说过我们都想去洛杉矶,感受热浪与艺术气息,还有那加州公路以及棕榈树。
我叫花少北和我一起来商场蹭空调,这可是出租屋没有的享受。其实,我还想让他陪我看一次《爱乐之城》——不不,当然不可能去电影院看,在皮椅上吃着爆米花面对大银幕,对我们都太奢侈了。我看这部电影一直是在一家店门口,它是家专门卖欧美CD的音像制品店,装着台电视机滚动播放几部固定的欧美电影,就像我很久以前工作过的一家餐厅,它给我一张列满烂大街歌曲的单子指定我弹,太乏味无趣了。不过巧合的是,我看《爱乐之城》时才惊觉这恰巧是男主角塞巴斯蒂安被开除前的遭遇。总之,我基本上已经背下了那边的片单,刚开门的时候播《爱在黎明破晓时》,可是从不播完,每到九点(刚过一个小时)就被强迫插播了环球音乐或索尼音乐那些大公司旗下的宣传片,之后就开始放《爱乐之城》,为了看它我不得不艰难地叫花少北起床,因为十点钟他一般还在大睡。
花少北看得很认真,到最后的那段蒙太奇时他沉重地叹了口气,太遗憾了,他不善言辞只能说这么一句。我点点头,但我们在这部片子里最喜欢的还是那种追求梦想的执着和互相支持。电影结束时我果然有一种恍惚的感觉,仿佛电影中主人公的经历幻化到我身边,甚至是我自己身上。我想起影片中的二人,共同弹唱《City Of Stars》的画面,突然向花少北提议:“我们来一起写一首歌。一首比繁星之城更美的歌。”
花少北听到后,我相信他的情绪和我一样高昂,他拉着我跑回出租屋,那时候是夏天,热烈的夏天,说是这么说,好像夏天专门是给人以疯狂和激情似的,但我们在中午的烈日下穿梭于人流中,汗水沾湿衣服,蝉鸣只会让人更加烦躁,热气也不过是打压人们高涨的热情。我们的出租屋没有空调,只好打开窗让热风吹进来,不要让空气闷闷的仿佛凝结成一块。我们为了凉快些坐在硬板凳上,他抱着吉他拨弦,我来记谱,修改相当频繁,大概是因为我们真的很想写出一首好歌,对每个细节的处理都相当细致。每写出一段来,花少北都弹着吉他细细地听,我也贴近他的吉他,共同分析这些我们创作的音符背后的缺点和优点,注入以多年来长久压抑的感情。
那是我生命中最精彩的一段日子。我和他是一对知音,并且在那时候共同在我们最爱的乐谱上挥洒思想,就和Lana Del Rey唱过的那个,和恋人一起创作“下一张最好的美国专辑”(the next best American record)一样。
这首歌曲耗时一个月完成,我们花了两周就完成了大框架,接下来的半个月用于润色和细节的处理。一首标准的八十年代流行歌曲,我的古典风格和花少北的摇滚音乐分庭抗礼,所以我们退而求其次选择了流行乐派。钢琴作为前奏,主歌随着吉他声切入,bridge部分也有钢琴的伴奏。我想过以一段华丽的小提琴炫技结束,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突兀的结尾。我们都很喜欢这首歌,我的填词是在那个月的最后一天完成的,灵感猛地迸发,而源头大概是我在图书馆蹭空调时读到了弗吉尼亚·伍尔夫的书,灵感女神就突然攀上我的肩头钻进了我的脑海。花少北问我急匆匆地跑过来要干什么,我说要填词了,还不假思索地补了一句:“我要扭断天鹅的脖子。”这句话是我在马尔克斯的书里向马丁内斯学的,意味着打破华丽词藻营造的幽幻场景和异域情调,憎恶这种文学浪潮。填词总共不到十多分钟,我觉得我把这些年里的想法和感情都写进去了,感谢《苦妓回忆录》和《到灯塔去》。这就是我们完成这首歌的经历,带有直觉和超自然力量的色彩,依靠着我们大脑中的潜意识,最后的作品也许只是我们两个人满意,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?我看着花少北第无数次抱起吉他,给我弹唱这首还未拥有名字的歌曲,总感觉创世那天的太阳正在我们之间缓缓升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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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吻
我决定把这首歌表演给人们。这首歌的首秀理应在我和花少北初遇的酒吧上演,没有原因,这首歌准确来说就是从那一刻开始孕育的,我们应该把表演场地定在有纪念意义的地方。花少北同意我,他背着吉他去向酒吧老板解释,因为他的合同不让他想弹什么就弹什么。最终,不善言辞的他败下阵来,我们只得换个地方表演,还不能在花少北去酒吧上班的时候。
我常常在街头拉小提琴,对那些流浪艺术家表演的地方十分熟悉,了解哪些地方是人们惯常的据点,那些地方人流很多,我甚至认识一些每次都在那儿表演的人——虽然只是知道名字和特长而已。但不管怎么说,我觉得这还是有点好处的,花少北第一次在街头弹吉他,只要我打包票说不会发生任何意外,他都会克服羞涩站上舞台的。
我和花少北从傍晚开始捣鼓乐谱架子和两个麦克风,吉他盒子打开着来放一些他人投放的(不知道会不会出现的)纸币。非常幸运,那个街角有一架流浪钢琴,我终于能舒展自己的手指碰上那迷人的黑白琴键了,于是我以极快地速度潦草地把吉他谱改成了五线谱的版本,心情大好地试起音来。
夜幕降临,那条街道上出门散步的人渐渐多起来,花少北有点局促地拨了两下弦,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别担心。在街头表演都是这样,刚开始无比局促,适应了就好。我这么说。花少北点点头,很快就进入角色,意识到在这里弹吉他唱歌和在酒吧并无二致,只是上方有了更辽阔的天空。
我不记得表演时前方是否有很多人驻足了,也不记得那天赚到了多少钱,倒是记得这段段三分钟的歌本打算唱完走人,却因为太投入又唱了几首导致花少北上班迟到被酒吧老板骂。但我记得更深刻的是,我在花少北身边弹着钢琴伴奏,他凑近麦克风,几乎是闭着眼睛唱着弹着,虽然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,但我们觉得那首曲子是一条清澈的泉水,在我们的心上流过,渗入干涸的土壤,冲击心脏中最柔软的部分。我们似乎把一些压抑了很久的东西终于托盘而出,不管是思想还是感情,都在旋律背后悄悄地流出,纯粹的心灵上的震撼是难以言表的,用艺术表现自己的内心、播撒思想,是我们都无比热爱的事情。那就是我们这样的人存在的意义,那就是我和花少北想要追寻的东西。
在那个璀璨的傍晚,天空是沉静的克莱因蓝,就像我们初遇那天。下意识地,在种种于暗流中涌动的情愫下,在表演达到高潮的冲动下,我和花少北靠得近了些。歌曲的最后一个音符响起,我们接吻,在克莱因蓝的天幕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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